第一条:会员
第一节.普通会员
申请表:普通会员申请表应由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或秘书处主席基于申请人或会员申请来提交;
申请批准:申请提交后,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主席或执行理事将根据章程第二条中所规定的会员资格对每位CSDE普通会员申请进行审查。在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主席或执行理事批准,并收到年费后,申请人将被授予普通会员资格;
普通会员入选通知:每位新入选普通会员将收到来自秘书处的入选正式通知书以及组织章程一本;
权利与义务:普通会员有权对会员的所有事务进行表决,且有资格竞选委员会职位。普通会员有义务出席CSDE的定期会议,参加科研项目,拥护CSDE的理念和目标,并缴纳CSDE会费;
退会:普通会员在任何时候递交书面辞呈,并全额支付当时所欠CSDE所有会费或义务,即可从CSDE退会。会费概不退还;
终止会员资格:会员在收到通知后一年内不缴纳会费,将被终止会员资格。如有身体原因或其他正当理由,且执行委员会认可后,可不被终止会员资格。对于即将终止的会员资格,秘书处会以注册或认证信件形式将此通知,连同章程本章节(第一条,第一节f)邮寄到会员在CSDE中登记的地址处;
恢复会员资格:普通会员在收到会员资格终止通知书后6个月内,可填写执行委员会的书面声明,并提交给秘书处,说明恢复会员资格的原因,并提出恢复申请。在补交拖欠会费后,执行委员会可恢复该会员资格。会员资格恢复通知书将由秘书处提供给会员;
闲置会员状态:在成为高级会员之前,闲置会员状态仅适用于因残疾所致的无行为能力的会员。普通会员如认为自己符合闲置状态的要求,必须向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更改会员状态的书面申请,由执行委员会审核,并最终决定是否通过。如果无行为能力原因不再存在,会员可通过执行委员会的适当行动,恢复普通会员状态。得到闲置状态资格的会员将在年满65周岁时自动转为高级会员。
第二节. 高级会员
资格:任何普通会员,在年满65周岁后,都有资格申请成为高级会员。执行委员会批准后,秘书处会将此高级会员资格通知书递交给成会员;
权利与义务:高级会员拥有普通会员的所有权利、义务、及特权。但高级会员不能竞选CSDE执行委员会官员职位,除非特殊情况,或该高级会员的提名得到执行委员会批准。高级会员无须缴纳会费或提交评估;
本章程第一条,第一节e,第一节f,第一节g和第一节h中规定的普通会员的其他会员状态相关政策对高级会员同样适用。
第三节.荣誉会员
资格:对于在食管及相关疾病领域有突出成就的,并为该领域进步作出贡献的非CSDE成员优秀个人,可成为荣誉会员。在CSDE主席推荐下,荣誉会员人选将由执行委员会的大多数票决产生;
权利与义务:除竞选权及投票权以外,高级会员的其他权利、义务及特权将特此适用于荣誉会员;
转为普通会员:任何不超过65岁的荣誉会员可申请转为CSDE普通会员。转为普通会员后,该会员将履行普通会员的所有权利、职责、特权及义务。
第四节.在训会员
资格:在训会员应处于实习或专科培训期,或者在进修科研探究领域的高级学位;
申请批准:申请提交后,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主席或执行理事对每个CSDE在训会员资格申请进行审核。在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或执行理事批准,并收到年费后,申请人将被授予会员资格;
权利与义务:除竞选权及投票权以外,在训会员享有普通会员其他所有权利、义务及特权。在训会员应根据执行委员会所规定的优惠政策,缴纳入会费、年费及评估。在执行委员会批准后,在训会员可成为委员会成员;
晋升普通会员:在训会员在提交相应合格条件后,在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推荐下,可晋升为CSDE普通会员,享有普通会员的所有责任、权利、义务、评估及特权;
终止在训会员状态:在训会员在结束正式实习期及专科培训后,该在训会员资格最长顺延两年。两年期满后,在训会员可选择晋升普通会员(见本章程第一条,第四节d),或终止CSDE会员资格。
第五节. 杰出会员
资格:对于在食管及其相关疾病领域有突出成就的,并为该领域进步作出贡献,且为CSDE高级成员,为CSDE作出卓越贡献的优秀个人,可成为杰出会员。在CSDE主席推荐下,杰出会员人选将由执行委员会的大多数票决产生;
权利与义务:杰出会员享有高级会员的所有权利及义务。杰出会员不能参与竞选,除非特殊情况,或者执行委员会批准其提名。杰出会员无须缴纳会费或提交评估;
本章程第一条,第一节e,第一节f,第一节g和第一节h中规定的普通会员的其他会员状态相关政策对杰出会员同样适用。
第二条:官员
提名及选举:官员候选人由提名委员会进行提名。额外提名将由信誉良好的会员通过执行委员会认为合适的方式提出。选举会在二年任期届满前6个月期间进行。秘书处会给所有信誉良好的会员发放选票。选举成功需要多数票决。如果没有候选人得到多数票决,则将会在得票数排前两名的两位候选人间进行复选。最终选票数统计出来后,将由秘书处将选举结果传达给执行委员会。秘书处会在接下来的年会上向会员宣布。当选官员从年会结束后开始任职,直到年后的学会年会结束其任期。副主席一职将由外科医生和非外科医生轮流担任。理事人选将从外科医生和非外科医生中产生,以平衡执行委员会中外科医生和非外科医生的代表人数,以及平衡执行委员会中各地域间代表人数。任何职位空缺将由执行委员会依照这些指导方针来填补该未满任期;
主席职责:主席应是CSDE的首席执行官,应主持CSDE学会会议及执行委员会会议。主席应指派常务委员会成员以及其他委员会成员,除非有章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主席应是所有委员会的当然成员;
副主席职责:副主席应按要求协助主席。在主席缺席或无法行动的场合,副主席应履行主席义务。通过提名委员会提名,执行委员会批准,副主席可在其任期结束后成为主席。副主席应是所有委员会的当然成员;
秘书长职责:在执行委员会指导下,秘书长应监督CSDE的活动,协调各常务委员会的工作。秘书长应确保需要记录的执行委员会会议、学会年会或特殊会议、以及所有委员会会议都有会议纪要。秘书处长应是所有委员会的当然成员。秘书长应管理维护CSDE现存文档和记录。秘书长还应履行执行委员会临时委派的人务。秘书长在执行委员会的批准下,可委派给执行委员其认为合适的义务;
财务长职责:在执行委员会指导下,财务长应监督CSDE的所有财务事宜。财务长应就CSDE所收到所有基金的营业额、募捐和管理向执行委员会提供建议。如果财务长不在场,账单必须由主席和秘书长共同签字确认。财务记录和银行账户应由执行理事管理,执行理事应提交年报给独立且具有认证资格的公共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执行理事应向财务长提交年报,用以在换届年会上汇报给所有会员。在财务长不能履行其职能的场合,主席或秘书长可代行使这些义务,直到正式选出的财务长能恢复其义务行使权或执行委员会根据本章程第二条第1节填补未满任期;
部门主任职责:部门主任应参加执行委员会会议,且代表本部门所有会员的利益。
第三条: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是CSDE的理事会并且主管CSDE财产和财务事宜。该委员会应履行其他惯常的或者依照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所有执行委员会要实施的措施须得到大多数票决才能通过。出席且投票的执行委员会人数应达到法定人数,即出席人数,包括代理人,不少于整个执行委员会成员人数的一半;
执行委员会由一位主持工作的主席,副主席,前任主席,荣誉主席、秘书长,财务长和五个部门主任组成。所有成员都有投票特权。
执行委员会须定期开会经营CSDE的业务,具体时间由主席决定。在执行委员会会议上讨论的主旨由主席决定。执行委员会应审查并通过年会的项目内容,包括受邀主讲人,座谈会以及科研项目。
第四条:执行主任
执行主任由执行委员会委派,在执行委员会指导下负责CSDE各项事务的经营管理。
第五条:档案员
档案员应记录CSDE历史上重大事件的相关文件数据。档案员须收集照片,两份有签名的主席报告,以及过往所有主席的简历。除此之外,档案员还要管理委员会成员以及CSDE各职能部门成员的影像资料。与每次参加科研会议的到场人数相关的数据要保留在历史档案中。档案员还要将一些合适的信息收集和记录在档案中。档案员的任期为四年,并且可以再连任一期。
第六条:委员会
第一节 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成员除非有特别说明,由主席指派。常务委员会由以下组成:
执行委员会
学术发展部
技术发展部
人才发展部(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
国际发展部
公关传媒部;
第二节 学术发展部:负责为学会年会准备学术项目,举办其他学术会议、促进科研项目合作、开展前沿技术探寻、多学科诊治等工作。学术发展部的成员有部长、副部长和执行委员。两年任期并可连任一届。成员中外科医生和非外科医生人数须尽量取得平衡。部长和副部长须为普通会员,由执行委员会推举任命;
第三节 技术发展部:负责新技术推广、巡讲工作、国际前沿技术引进、规范化培训和与国际指南接轨等工作。学术发展部有部长、副部长和执行委员。两年任期并可连任一届。成员中外科医生和非外科医生人数须尽量取得平衡。 部长和副部长须为普通会员,由执行委员会推举任命;
第四节 人才发展部(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招募CSDE会员、梯队人才建设,培训项目开展,和国际认证对接等工作,审核所有会员申请并通过秘书将其决定提交给执行委员会。人才发展部有部长、副部长和执行委员。两年任期并可连任一届。成员中外科医生和非外科医生人数须尽量取得平衡。部长和副部长须为普通会员,由执行委员会推举任命;
第五节 国际发展部:负责参与ISDE会议,以及与兄弟学会(欧洲食管疾病学会)的学术互访交流,相互参加会议,向国际交流会议推荐讲者以及国际培训项目等工作。国际发展部有部长、副部长和执行委员。两年任期并可连任一届。成员中外科医生和非外科医生人数须尽量取得平衡。部长和副部长须为普通会员,由执行委员会推举任命;
第六节 公关传媒部:负责CSDE的媒体宣传,所辖学术活动的媒体宣传,与企业沟通赞助和慈善及义诊活动等工作。公关传媒部有部长、副部长和执行委员。两年任期并可连任一届。成员中外科医生和非外科医生人数须尽量取得平衡。部长和副部长须为普通会员,由执行委员会推举任命;